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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培训和考试工作实施意见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》,加快本市旅游产业的发展,进一步提高本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,提升上海旅游的品质,把上海建设成为世界著名旅游城市,我局今年将继续开展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培训和考试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工作安排
(一)培训对象:
本市旅游景区(点)在职人员。
(二)组织工作:
2015年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培训工作由我局统一部署,市旅游培训中心承办,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。我局提供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。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培训人员组织等工作。
(三)培训内容:
2015年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培训共3天,内容主要包括景区(点)概述、职业道德、服务礼仪、讲解技巧与语言艺术、沟通技能、景区(点)导游服务规范和景区(点)旅游故障处理以及现场讲解等方面的知识。
(四)培训时间:
培训方式分为集中培训和分点培训两种。
集中培训对象为中心城区(包括徐汇、长宁、虹口、闸北、黄浦、静安、杨浦、普陀)以及培训人数30人以下的郊区(县)。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24日(周三)—6月26日(周五),培训地点在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。
分点培训对象为培训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郊区(县)。符合条件的郊区(县)可申请设立培训分点,在6月5日(周五)前向市旅游局提出申请,由我局统筹安排。各区县负责学员组织并落实培训场地,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培训工作。
(五)培训报名:
2015年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培训报名采取集体报名形式。由各区县填写《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培训集体报名表》(见附件一,可复印),并于6月12日(周五)之前将本表以原件和电子文本形式报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。培训报名还需将本景区(点)的相关介绍资料,包括本景区(点)概况以及特色景点介绍,以书面和电子稿的形式上交。
二、考试工作安排
(一)考试报名范围及条件:
1.具有高级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;
2.具有适应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;
3.业务素质过硬,品行良好,身体健康;
4. 培训出勤率达标。培训课程请假超过1天的不得参加考试。
(二)考试科目:
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成,语种为普通话。具体相关事宜如下:
1.笔试主要考查景区(点)概述、职业道德、服务礼仪、讲解技巧与语言艺术、沟通技能、景区(点)导游服务规范和景区(点)旅游故障处理等方面的知识。
2.口试主要考查考生“讲解能力”和“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”。“讲解能力”主要考查考生对上海概况和景区(点)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情况,以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。考生所考的旅游景区(点)与本人工作所在的旅游景区(点)一致。“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”主要考查考生对工作职责、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和灵活应用能力,以及对导游讲解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的处理和应变能力。
(三)考试报名:
2015年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。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认真审核,并将报名材料集中报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,具体事项如下:
1.报名时间: 2015年6月25日(周四)—26日(周五)
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3:30—16:00
2.报名地点: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
(海防路429弄100号)
3.报名材料:
(1)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考试报名表(见附件二,可复印),本表须由景区(点)单位及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;
(2)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由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);
(3)学历证书复印件(原件由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);
(4)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;
(四)考试时间:
考试安排分为集中考试和分点考试两种。
集中考试对象为在旅游培训中心集中培训的学员;分点考试的对象为考试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郊区(县)。符合条件的郊区(县)可申请设立分散考点,由市旅游局统一安排在该区(县)开设考场,各区县按要求落实考试场地和监考老师,市旅游局导考办统一安排巡考。
全市各考点笔试考试时间统一定于8月13日(周四)下午13:00-14:30。口试时间由市旅游局导考办根据报名人数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。
(五)其他事项:
1.2015年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当期有效,不设补考。
2.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在岗从业人员,可免笔试,直接参加口试。申请参加免考笔试的,报名时需带好有效期内的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超过三年的,还须带好有效期内的导游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3.通过考试的学员,可获得上海市旅游局颁发的“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资格证书”。
三、培训和考试费用
上海市旅游景区(点)导游员培训和考试费用由市旅游局承担。
上海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张昕
联系电话:23115553 传真:63367021
E-mail:vikizhang@126.com
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培训部联系方式:
联系电话:61322138(沈老师)、61322155(程老师)
传真:61322197
E-mail:cherryxiaoqian@163.com
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考核部联系方式:
联系人:蒋老师
联系电话:61322152 传真:61322171
E-mail:304713539@qq.com
上海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
2015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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